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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讯员:侯畅 信息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14 点击数: 审稿: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补10月4日(第五周周四)的教学安排,9月30日(星期日)补10月5日(第五周周五)的教学安排。

2.教务处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要指导各学院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返校的统计工作。

    3.各单位要自查消防责任区,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关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卫部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校园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各单位要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其中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后勤集团、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各学院9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将值班安排报学校办公室综合科,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59367838;保卫部(处)值班电话:南湖校区59363110、阳光校区59367110、东湖校区59367053

     6.为保证值班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上下班,节假日期间交通安排如下:

  

日期

发车事由

发车区间

发车时间

发车台数

9月22-24日 

  10月1-7日

教职工值班、加班

南湖-阳光

07:30

1

阳光-南湖

16:30

1

9月22日

阳光-南湖

21:30

1

9月24日  

   10月7日

晚点名

南湖-阳光

17:30

1

阳光-南湖

20:00

1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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