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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才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刘凯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09-26 点击数: 审稿: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全校力量参与人才“引、育、稳、服”的积极性,表彰和鼓励做出突出贡献的二级单位和个人,营造全校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参与人才工作的浓厚氛围,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人才工作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学校各教学单位均可申报。

2、人才工作先进个人:在学校引才荐才及人才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主要奖励2017—2018年在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中工作任务落实较好,并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的教学单位。申报条件如下:

1)领导重视。申请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将人才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举措、有成效,在学校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创优人才成长环境,积极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人才对单位满意率较高。

2)措施得力。成功引进标志性高层次人才,极大促进学科发展,并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

3)成效显著。对照2018年人才引进工作要求,引进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工作完成情况较好,引进人员全职来学校,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2、人才工作先进个人 

主要奖励2017—2018年在引进、服务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教职工。申报条件如下: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乐于人才服务工作;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对人才工作有较大贡献。

2)热心人才工作,在人才推荐及人才引进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举荐并成功引进至少1名高层次人才或2名以上青年博士,或为人才服务做出突出成绩。

3)申请人推荐的高层次人才应全职来学校,并已正常开展工作。

三、申报程序

1、二级单位负责推荐工作。各单位可根据申报条件申报1先进单位和1名先进个人。二级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先进个人申报须经过二级单位审核同意。

2、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

3、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确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额度。

4、学校公示,发文公布,颁发奖牌或证书,并给予绩效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是我校人才工作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评选表彰活动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推荐申报等工作。

2、严格把关,择优推荐。此次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撰写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材料(近2年的业绩,字数2000字以内),申报先进单位的材料需经本单位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上报,申报先进个人材料由个人撰写、单位推荐、公示后上报。申报与推荐工作要坚持发扬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积极组织,公正评选。各单位要做好推荐工作,经本单位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公示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请二级单位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10月30日16:00前报送人才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丁英英

电话:027—59367478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

2、武汉纺织大学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武汉纺织大学

                  2018年9月26



附件:

附件1:人才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doc

附件2:人才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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