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为切实推进我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一、数据采集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到我校本科教学的七个方面,包括:1.学校基本信息;2.学校基本条件;3.教师信息;4.学科专业;5.人才培养;6.学生信息;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具体细分为85张表格。
采集的数据时间范围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自然年度数据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的学年数据。
二、数据采集工作分工及流程
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行分工合作,统一报送。涉及部门: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校友办、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以及各二级院部。
其中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数据采集和审核工作,并将最终的数据上传到《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其他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各单位负责人需指定专门的数据填报员,并填写好《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员名单》(附件1)相关信息报给教务处,数据填报员对本部门数据进行采集、管理、汇总,并按要求及时提交到模拟平台。
2.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2)、《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和《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附件4)的要求采集数据。
3.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人员对数据进行校验审核并将数据录入《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模拟平台),数据表中1-3、1-4、1-5-1、1-6-1、1-6-2、1-7和1-8-1、1-8-2为基础数据表,其中数据要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需要优先录入系统中,随后其他数据表格可同步填报。
4.各责任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附件5)。所报数据要真实、有效,同时要做好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对于较2017年变化比较大的数据,须提交支撑材料)。
三、时间进度安排
1.10月10日前,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报送数据采集人员名单;教务处向各责任部门分发数据采集平台登录账号、密码。
2.10月15日前基础数据表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完成。
2.10月25日前,各责任单位完成本部门的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工作,并向教务处提交所采集数据的纸质文档(须签字盖章)和电子档,以及《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
4.11月5日前,教务处对各部门所填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并集中处理《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异议处理单》(附件6)。
5.11月10日前,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教学基本状态相关数据。教务处将学校审核通过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上传到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
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数据采集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配合,按时保质完成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本科教学数据采集工作联系人:崔韦(电话:59367532)
本科教学工作数据采集QQ群:338423996
附件:
1、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员名单
2、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解表
3、数据填报指南
4、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
5、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
6、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异议处理单
教务处
2018年10月8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员名单.docx
附件2: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x
附件3:数据填报指南20180625(对外版).docx
附件4:2018年指标变动情况速查表及数据填报补充说明.xlsx
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