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激励现有师资队伍,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阳光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外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双肩挑”人员(校外新引进人员在学校对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聘期内不再参加“阳光学者计划”的选拔,聘期结束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类别
阳光学者分为阳光杰出学者、阳光特聘教授、阳光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
三、申请条件
阳光学者申请条件按《管理办法》第三章执行。年龄计算、任职资格年限及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二级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传达学习《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填写申报书(附件1)。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才工作小组组织评委(教授委员会成员)对应聘者进行评审,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建议人员名单,审核无误后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汇总花名册(附件3),由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校评议推荐。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负责资格审查,校人才办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申请人现场PPT答辩,时间8分钟)。
4、审议聘用。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公示无异后,由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各二级单位应积极宣传《管理办法》和学校引进人才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申博工作需要,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面向海内外、校内外推荐优秀人才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二级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3、坚持评议原则。各二级单位要成立评议组,评委7-9人,由教授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根据应聘者学术水平、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方式公开,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及时报送材料。为保证评选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027—59367479
电子邮箱:rsc@wtu.edu.cn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书
2、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综合材料一览表
3、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候选人选汇总花名册
4、《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书.doc
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人综合材料一览表.doc
阳光学者计划候选人选汇总花名册.xls
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纺大人[2018]4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