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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阳光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黄勇 信息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8-11-07 点击数: 审稿: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稳定和激励现有师资队伍,深入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提升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武纺大人【2018】4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阳光学者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校内外在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专任教师和“双肩挑”人员(校外新引进人员在学校对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国家级、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聘期内不再参加“阳光学者计划”的选拔,聘期结束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类别

阳光学者分为阳光杰出学者、阳光特聘教授、阳光青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

三、申请条件

阳光学者申请条件按《管理办法》第三章执行。年龄计算、任职资格年限及业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四、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二级单位组织全体教师认真传达学习《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填写申报书(附件1)。

2、单位推荐。各二级单位严格审查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才工作小组组织评委(教授委员会成员)对应聘者进行评审,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建议人员名单,审核无误后填写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汇总花名册(附件3),由二级院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校评议推荐。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负责资格审查,校人才办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申请人现场PPT答辩,时间8分钟)。

4审议聘用。校长办公会研究,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公示无异后,由学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宣传政策。各二级单位应积极宣传《管理办法》和学校引进人才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围绕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申博工作需要,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面向海内外、校内外推荐优秀人才申报。

2、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重点审核申报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情况,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推荐职责的二级单位,停止下一年度的推荐资格。

3、坚持评议原则。各二级单位要成立评议组,评委7-9人,由教授委员会委员担任,评委根据应聘者学术水平、履职能力等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四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指标公开,考核方式公开,评议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4、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及时报送材料。为保证评选顺利进行,各二级单位推荐人员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需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下午16: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张冲

联系电话:027—59367479 

电子邮箱:rsc@wtu.edu.cn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书

2、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综合材料一览表

3、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候选人选汇总花名册

4、《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

 

 

人事处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书.doc

阳光学者计划申报人综合材料一览表.doc

阳光学者计划候选人选汇总花名册.xls

关于印发《武汉纺织大学“阳光学者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武纺大人[2018]4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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